宿州市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探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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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
2016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作了最高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实际上,宿州市有关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改革探索已践行多年,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1 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4年土地确权工作启动后,宿州市各级党政组织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严把工作流程,注重督查整改,土地确权工作呈现平稳有序、扎实推进的良好势头。典型举措主要有:一是市、县区均成立了高规格的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全市上下形成了高位推动土地确权的工作态势;二是组织开展了多次“土地确权攻坚月”活动,适时加快工作进度,其中2016年开展“春节攻坚月”的做法被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三是省级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宿州市在全省率先召开了土地确权“回头看”专题调度会,及时通报省级检查验收反馈问题,从技术、操作等层面对需要整改完善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巩固提升了土地确权的工作质量。目前,宿州市已完成测绘面积61万hm2,占应确权面积(63.34万hm2)的96.15%,已完成测绘农户数124.85万户,占总农户数(126.13万户)的98.99%,已完成发放土地经营权证农户数124.8万户,占总农户数的98.95%。
2 加快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2年以来,宿州市先后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工程建设的意见》《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促进了土地流转工作规范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目前,县区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承包仲裁委、覆盖所有乡镇的土地流转服务分中心和土地纠纷调解庭均已全面建立,85%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和土地纠纷调解小组,全市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基本形成。三是创新流转模式。宿州市在土地租赁、转包等传统流转形式的基础上,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创新发展了“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服务”、“土地信托流转”等模式,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如意利达农业科技合作社,托管土地2 000 hm2,通过提高家庭经营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实现了合作社和农民的“双赢”。四是加大政策激励。市、县区都出台了有关土地流转的引导激励措施。如市财政对新建集中连片6.67 hm2以上的钢架大棚和日光温室大棚,每667 m2分别补助1 000元和2 000元,对当年新开发集中连片13.33 hm2以上的景观绿化苗木及花卉生产基地,新建钢架大棚2 hm2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奖补;埇桥区财政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当年新增连片流转土地20 hm2以上、且流转年限5年以上的,每667 m2奖补150元,对当年获得全国、全省“种粮大户”称号的种植大户分别奖励1万元和0.5万元。截止2017年3月底,宿州市耕地流转面积已达25.84万hm2,占总耕地面积(55.99万hm2)的46.15%。
3 稳妥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2014年以来,埇桥区先后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登记暂行办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对象和用途、发放条件、登记制度、操作流程、抵押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等工作要点,稳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2015年7月,全省首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50万元在埇桥区顺利发放[1]。2016年1月,省政府将埇桥区列为全省首批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区。目前,埇桥区已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发放《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166户,累计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99笔2 645万元,其中(承包)经营权27笔135万元,(流转)经营权72笔2 510万元。
4 精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宿州市以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两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为载体,精心培育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同时,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探索建立的“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已连续3年写入省委一号文件,在全省和全国部分地区推广。截止2017年3月底,宿州市已发展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75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61家,市级511家;农民合作社10 661家,其中国家级28家,省级61家,市级330家;家庭农场4 585家,其中省级70家,市级206家;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229个,加入联合体的农业企业237家、农民合作社700家、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1 286家,年产值突破200亿元。
文章来源:《宿州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szxyxb.cn/qikandaodu/2020/1014/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