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环境下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商务部自2014年开展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目前宿州市的砀山县、泗县已入选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安徽省、宿州市都对农村电子商务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宿州市作为农业大市,如何通过电子商务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如何提高农民收入,如何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和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关心的问题。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是自2013年才发展起来的,宿州市目前拥有家庭农场3970家,省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70家。家庭农场作为具有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特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有生力量。家庭农场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顺应我国农业发展新趋势,代表着我国农业的先进生产力,承载着农业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家庭农场有利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载体。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当下,家庭农场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会。
当前,“互联网+”已成为一股热潮,很多传统行业依托互联网所做的延伸都让其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家庭农场在近几年发展迅速,近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提及要发展家庭农场。“互联网+”对于传统行业来说既是冲击,也是契机,营造适合家庭农场发展电子商务的环境将是新农村建设的突破点,同时也是学术研究的热点。
本次调查研究的总体是宿州市所有家庭农场。样本选取的方法是主观抽样的方法,在宿州市埇桥区、砀山县、萧县、泗县和灵璧县共发放200份问卷,剔除填写不规范等无效问卷,剩余问卷174份。调查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到3月10日。
一、家庭农场发展电子商务现状
(一)家庭农场主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在调查的200户家庭农场中,有49.7%以上的农场主年龄在40—50岁之间,大部分只有初中文化水平。较低的文化水平造成了农场主农业经营的产品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不强,综合素质不高,也就导致了在应对市场化风险和做出投资经营决策时,往往存在盲目性和滞后性。同时,由于职业化培训教育的缺乏,很多家庭农场缺乏农业技术支持人员,就算经过一些电子商务培训的部分家庭农场主对农业生产技术和电子商务的操作技能的掌握也是远远不够的。农场主较低的文化素质已经不能满足建设现代家庭农场的需要,成为制约其提升竞争力,加快经营市场化的重要因素。
(二)农产品保质期短,物流成本较高。通过对200户家庭农场主进行问卷调查,有67.5%的农场主反映农产品保质期短,无法开展电子商务。由于大部分家庭农场都是以种植和养殖为主,生产的大部分产品都是初级农产品,因而保质期较短。这些农产品确实有很大的市场需求,然而受到保质期短的原因无法在网上销售,以符离集的烧鸡为例,目前网上销售的烧鸡绝大部分都是真空包装,保质期都在9个月以上的,对于保质期较短的鲜烧鸡网上还很少有销售,即使有销售也是一些龙头企业,他们的经济实力较强,产品利润较高,可以通过冷链物流运输,然而对于家庭农场来说目前还无法承担高昂的物流成本。
(三)市场竞争激烈,没有知名度。随着电子商务不断深入农村市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因此农产品的网上销售的竞争也越来越激励。目前在网上销售农产品的主体主要有农产品企业、返乡创业青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户等,凡是销售很好的一般都是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在调查的200个家庭农场中拥有自主品牌的仅占5%,因而和一些有自主品牌的农产品企业相比在市场竞争中明显占有弱势地位。
(四)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开展电子商务首先要有配套的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如电脑、宽带、物流等,然而在调查的家庭农场中还有17.5%的家庭农场没有通互联网,有77.5%的家庭农场没有建立自己的官方网站,有65%的家庭农场没有通过微信等推广工具推广自己的产品,有80%的家庭农场没有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除了砀山的部分乡镇物流和快递公司已经覆盖乡镇以外,其他地区的快递和物流公司还很少覆盖乡镇地区,这也导致家庭农场开展电子商务受到很大的限制。
文章来源:《宿州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szxyxb.cn/qikandaodu/2020/1014/434.html